今年3月中旬,省人社厅根据疫情现状,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与疫情防控相关应急管理服务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安置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合同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时要求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目前,我局已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全市开发一批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受疫情影响、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失业人员尽快就近就地就业。我局还通过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截至目前已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名,其他失业人员3名。此次开发的临时公益岗位,实现防控疫情和增收两不误、两促进,有效解决就近就业和特殊环境下的稳定增收问题,充分发挥了公益性岗位“防控疫情、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的作用。
(图片一:签写临时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
(图片二:工作人员进行扫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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