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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中学生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比比皆是,一些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存在着相互追逐、嬉戏打闹、并排骑行、闯红灯等交通违规行为,骑行自行车时,稍微不注意安全,就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下面,通过曝光一批本地典型事故案例,希望学生们引以为戒,遵守交通规则,同时也要求学校和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管理,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01
年07月02日07时07分许,某中学学生赵某某驾驶二轮自行车沿龙井市建设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文化路横过道路时,与沿文化路由西向东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接触相撞,造成赵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关于“驾驶自行车、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其过错在此起事故中起主要作用,应承担主要责任。
02
年7月4日11时44分许,赵某某驾驶吉HXH***号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龙井市进学胡同东山小学大门西侧路段,与由路南侧一辆停放车辆前由南向北斜过道路儿童杨某某骑的自行车刮碰,造成杨某某身体不适、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关于“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之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关于“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之规定,应承担全部责任;轿车驾驶员赵某某无责任。
龙井交警温馨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
2、在骑车时,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马路右侧行驶。自行车没有后视镜,变向灵活,如果随意变更车道或者在车流中穿行,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骑车过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当横穿机动车道时,一定要下车推行通过。
4、骑自行车不准相互追逐、曲折竞驶。马路上车来人往,交通十分复杂。在马路上你追我赶,因车速太快顾及不到其他车辆,很容易相互碰撞。
5、骑自行车不准攀扶其他车辆。
原标题:《一老一小|“骑车一族”上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